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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7年度重庆市蚕桑产业发展 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fanjincq
    2017-06-20 09:05:10   转载

     铜农委〔201767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 

    关于申报2017年度重庆市蚕桑产业发展

    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重庆市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17317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外经贸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外经贸发〔2016140号)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本次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支持方向为蚕桑生产多元化发展。为做好项目筛选、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请你们结合本镇(街)实际,按照我区2017年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立项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区域内,蚕桑生产多元化发展较好且对项目建设和需求积极性高的镇(街)。

        (二)申报对象

        从事蚕桑生产经营的大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蚕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

    1. 蚕桑生产经营大户、家庭农场须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

    2. 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为申报主体培育发展主营业务所必需,建成后能切实解决相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3. 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当年未享受市级以上财政项目补助且同一项目未多头、重复申报。

    4. 申报实施主体申报项目时提供2016年新认证三品一标相关资料,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项目。

    5. 符合《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712)文件第二章第九条 (一)申报单位为企事业的,财务制度要健全;申报单位为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要规范;申报单位为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收支要明晰;(二)申报实施主体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6. 申报主体在申报2017年项目前,完成2016及以前的财政补助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

    )申报程序

    1.镇(街)级审核、推荐申报。各镇(街)指导辖区内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结合自身产业规模发展实际和意愿,按要求编制好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并对申报业主的主体资格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由镇(街)推荐向区级申报立项。

    2.区级评审上报,市级竞争立项。根据镇(街)初审推荐申报立项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经区级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上报市级竞争立项,市级竞争立项通过后,区级再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计划。

    二、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标准、建设标准及实施方式

    (一)支持内容

    1建设桑园面积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亩桑综合经济效益6000元以上的蚕桑多元化生产经营示范园。

    2建设桑园面积100亩以上或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示范点。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支持内容的实际费用支出按70%进行补助,其中:

    1.蚕桑多元化生产经营示范园:桑园面积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2.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示范点: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由业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的项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及各环节的建设标准、投资及补助标准可参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完善修订后的《铜梁区蔬菜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自建工程建设、投资及补助标准(试行)》(铜农委〔201573号)文件及区水务局、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建设内容无农委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按《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九条第三项项目建设内容无区农委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属工程建设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设备材料采购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要求执行。

        (四)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根据具体项目建设内容难易程度,由项目业主确定自建或招标修建。按照业主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按时完成任务后,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经区级初验合格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出据报告后,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对未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建成项目效益发挥差的项目,将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比例扣减财政补助资金或取消项目补助资格。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 申报项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立项申请;

    2. 申报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初审推荐函;

      3. 铜梁区2017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表(附件1);

      4. 项目单位立项申报材料(含项目建议书,详见附件2

    5. 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6. 如项目建设内容无区农委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属工程建设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达到施工深度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属设备材料采购的申报单位应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

    7. 申报单位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8. 建彩钢棚、冷藏室等需建设用地的建设内容,须提供取得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许可材料复印件

    9. 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需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二)报送方式

    1. 申报主体将初级申报材料报项目建设地点所属镇(街)汇总后,由各镇(街)统一报送区农委农技中心。

    2. 初级申报材料纸质件八套(含附件资料)和电子件一套。  

    (三)报送时间:2017626日前送区农委农技中心,联系人:王淮钢,联系电话:45695833,邮箱:




    316723127@qq.com

    四、档案管理

    在工作中,要求各镇(街)指导、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建设开展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申报、项目预算、建设方式、质量监管、财务验收等方面的纸质资料和工程建设影像资料(包括建设前、中、后项目地角度、同背景的影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档案资料。

     

    附件:1铜梁区2017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对象

            基本情况表

       2项目单位立项申报材料(含项目建议书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铜梁区2017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17612

     

     

     

     

     

    附件1

     

    铜梁区2017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申报对象基本情况表

     

    审核推荐单位(公章):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申报及项目实施单位

    ×××××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公章或身份证号码

    申报对象法定代表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种养殖大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填本单位的职务

    填本单位的所在办公地址


    注册范围

    业务名称

    农产品生产(或加工、冷藏、营销)

    业务范围

    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的内容。

    成员、合伙人组成情况

    填写:本单位组成人员的姓名、职务及分工

    申报对象现有产业

    业绩状况

    叙述:1本单位何时在何地从事蚕桑生产的面积或加工的能力;2本单位年生产情况3本单位年生产或加工产品的产值;4本单位产品的销售去向、市场影响及前景。

    对农业生产经营的能力及实施项目的可行性

    叙述:本单位对实施该项目提供:1资金支撑;2技术支撑;3人员支撑;4年生产加工规模从而为实施建设提供的可行性

     

     

    附件2

     

     

    XXXXXXXX

    项目申报材料

    1号黑体)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主管单位:

     

     

     

     

         

     

     

     

    XXXXXXXX

    项目建议书

    2号黑体)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协作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

     

     

          

    《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一、项目法人情况。包括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及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二、项目基础。包括已具备的条件和能力,以及技术支撑情况。

    三、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规模,建设的地址和主要建设内容,采用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设备选型及主要参数指标,建设周期和进度安排,建设的组织方式,管理等。

    四、项目投资。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市级资助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包括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七、需要提供的附件(如适用)

    (一)土地使用证明。

    (二)资金证明。

    (三)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

    (四)承诺书。项目单位对填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的有效文件。

     

    附件3

    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申请扶持金额(万元)


    项目类别

    优质茧工程建设  蚕桑生产多元化发展

    新型蚕桑生产经营主体培育   蚕种生产技术进步

    蚕桑产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   蚕桑产业建设项目资金配套

    项目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

    茧丝绸科技研发及管理机构  茧丝绸企业

    茧丝绸社会团体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其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和QQ


    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建设条件、主要建设内容、资金筹措和发展目标等)

    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17年铜梁区蚕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

    申请补助资金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备注

    1










    2










    3










    4










    5










    填表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6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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